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夏季攻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将我市年“夏季攻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夏季攻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问题

我市年“夏季攻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任务共6项,涉及栗山镇永安碎石场、泉塘镇长沙铁路顺安路料有限公司湘乡采石场、东郊乡向宏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及周边砖厂、棋梓镇喻风村高坊采石场、月山镇白龙村兴成砂石有限公司和壶天镇大坪村麒骏矿业有限公司等矿山。其中栗山镇永安碎石场问题为:违规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安全设施不全,水源、噪音污染。泉塘镇长沙铁路顺安路料有限公司湘乡采石场问题为:破坏生态环境,噪音,粉尘污染。东郊乡向宏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及周边砖厂问题为:未批先建,破坏林地、公路,扬尘、噪音污染。棋梓镇喻风村高坊采石场问题为: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月山镇白龙村兴成砂石有限公司问题为:持过期许可证开采。壶天镇大坪村麒骏矿业有限公司问题为:无证开采。

二、整改目标

对反馈的问题逐一核实,按照“一矿一方案”的原则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生态修复到位,安全、环保验收合格。

三、整改措施

(一)栗山镇永安碎石场

1.林业部门对破坏林地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采石场除采矿区及出入矿区道路外的林地进行复绿。

2.自然资源部门核实近几年该矿山超深越界检测情况,对存在超深越界行为进行处理。对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和时间节点整改到位。责令该企业占用的基本农田限期恢复到位。

3.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对该企业反映的扬尘、噪音等问题经查实后,责令企业进行改正并作出相应处理。

4.水利部门对该企业反映的存在水土流失和沉淀池堵塞情况等问题经查实后,责令企业进行改正并作出相应处理

(二)长沙铁路顺安路料有限公司湘乡采石分厂

1.相关部门调查该企业是否存在毁坏林地,破坏良田,违规开采,影响村民房屋结构的行为。

2.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对该企业反映的噪音、扬尘等问题经查实后,责令企业进行改正并作出相应处理。

(三)湘乡市向宏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及周边砖厂

1.林业部门对该公司破坏林地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2.自然资源部门对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现场调查。

(四)湘乡市高坊采石有限公司

1.林业部门对该公司破坏林地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2.自然资源部门核实近几年该矿山超深越界检测情况,对存在的超深越界行为进行处理到位。

3.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对该企业扬尘、噪音等问题经查实后,责令企业进行改正并作出相应处理。

(五)湘乡市月山镇白龙村兴成砂石有限公司

自然资源部门调查核实该矿山涉嫌持过期证开采行为,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六)湘乡市壶天镇大坪村麒骏矿业有限公司

自然资源部门调查核实该矿山涉嫌无证开采行为,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栗山镇永安碎石场

1.年4月17日,湘乡市林业局就该公司破坏林地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林业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编号湘乡林业局罚立字〔〕第号),并就破坏林地的复绿问题约谈了相关负责人。年4月17日,湘乡市林业局就该公司破坏林地的行为立案调查,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于年4月18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按照湘乡环委办〔〕15号文件要求,现该采石场除采矿区及出入矿区道路外的林地已完成复绿。

2.年12月湘乡市自然资源局对该矿进行超深越界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超深开采行为,已对其作出了自然资源违法行政处罚决定(湘乡自然资执矿罚字〔〕22号),已处罚到位。年4月30日对该公司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号),责令该公司10日内将占用基本农田恢复原种植条件。现已恢复种植条件。

3.年4月16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责令湘乡市栗山镇永安碎石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潭环改〔〕乡-4号)。现已基本整改到位。

4.水利部门负责对原有五处沉淀池进行了清淤,疏浚束疏通排水沟米,硬化加固排水沟米,改造沉淀池3座,新建栏栅沟5条,制作蓄水池、沉淀池、弃渣场标识牌12个。

(二)长沙铁路顺安路料有限公司湘乡采石分厂

1.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年5月1日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14号),年5月19日对其违法行为做出了湘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潭环罚字〔〕乡-19号),已处罚到位。

2.该企业已编制了《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目前该企业已完成建设任务60%,计划在年底验收达标。该企业在原址上进行改扩建,拆除年产20万立方米(52.2万吨)的道砟石生产线一条,重新建设一条年产60万吨道砟石的生产线及配套工程,矿区道路进行了硬化,修缮了排水系统。

(三)湘乡市向宏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及周边砖厂

1.破坏林地一事:年11月13日,湘潭市森林公安局以(潭森公(刑)诉字〔〕号)移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年6月3日,湘乡市人民法院就湘乡市向宏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破坏林地一事下发《刑事判决书》(〔〕湘刑初54号)。年8月12日,该公司报请湖南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对其已破坏的林地补办了长期征占用林地手续,湘林地许准[]号。

2.扬尘、噪音污染一事:该公司因采矿许可证年11月16日到期后已停止开采和生产,故未能产生噪音和粉尘。

3.未批先建一事:该矿采矿证有效期至年11月16日。该砖厂为我市规划限期退出矿山企业名单之列。到期后一直停产,经现场查看,原砖窑及生产厂棚已拆除,并未建设,已告知企业在未办理好用地手续之前,不能够进行建设。

(四)湘乡市高坊采石有限公司

1.破坏林地一事:年6月1日林业部门下发了《湘乡市林业局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湘乡林业局林罚字〔〕第-1号),已处罚到位。并已在省林业局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湘林地许准-号)

2.非法开采一事:市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年4月越界开采行为,已立案查处,并处罚到位;年2月超深开采行为,已立案查处,并处罚到位;年4月又超深开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两年三次超深越界开采,市自然资源局将该案件移送湘乡市公安局立案查处。

3.环境污染一事:年5月6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下达了《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现场检查记录》,要求:①该公司立即对损坏的覆盖膜进行更换,于年5月8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②责令该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停产期间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严防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检修工作,确保恢复生产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5月7日,该公司对损坏的覆盖膜进行了全部更换,并于5月8日已书面报告至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年5月8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执法人员到高坊采石场进行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后督察,检查发现企业已对损坏的覆盖膜进行更换,已完成整改。

(五)湘乡市月山镇白龙村兴成砂石有限公司

持过期证开采一事:自然资源局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未经批准,在采矿许可证未办理好延续登记的情况下于年9月擅自在矿区内进行采掘,于年1月25日对其违法开采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已处罚到位并结案。

(六)湘乡市壶天镇大坪村麒骏矿业有限公司

无证开采一事:自然资源局通过现场核查发现该矿山应镇村要求进行降坡排险治理过程中存在界外开采行为,于年8月5日对该矿山越界开采行为已立案调查。

五、验收销号自检情况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要求,我市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对涉及的栗山镇永安碎石场、泉塘镇长沙铁路顺安路料有限公司湘乡采石场、东郊乡向宏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及周边砖厂、棋梓镇喻风村高坊采石场、月山镇白龙村兴成砂石有限公司和壶天镇大坪村麒骏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整理汇总了相关资料,实地检查矿山已基本按要求完成“夏季攻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任务,佐证资料基本齐全,验收销号自检合格。

六、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保障。成立湘乡市年非法采矿洗砂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级领导带队督察,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针对此次“夏季攻势”发现的问题,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2.进一步细化措施。根据湘乡市年非法采矿洗砂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一次全方位摸排查,实行分类整治:一是对证照齐全的矿山。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等问题进行全面体检,要求企业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停产整改。二是对证照不齐全的矿山。经查实,如涉嫌非法开采、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查处到位。三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矿山。如不按要求积极整改到位,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四是对已关闭的矿山。对责任主体明确的督促企业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采矿权注销工作;对已关闭责任主体灭失的,由政府统一组织进行治理。五是对限期退出的矿山。到期后督促企业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采矿权注销工作。

3.进一步严格审批。对纳入规划保留矿山,按照“成熟一个、出让一个、办理一个”的原则,有序推进,确保我市砂石供应,分类分批进行绿色建设。新设(含扩界)矿山必须建成绿色矿山方可投产作业。

如对该整改情况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反映。

湘乡市人民政府

年8月24日

(联系人:贺涛;联系方式:)

来源:红网湘潭站、长株潭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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